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二、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编程日记

ETC通行费电子发票怎样开具

第一: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

第二:ETC预付费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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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把握时间节点

客户使用ETC卡或用户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那么,该怎么进行计算抵扣呢?

纳税人在取得可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只要根据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就好,不必再进行复杂的计算啦.

不过,通行证电子发票有没有抵扣期限呢?

360天!不是一年,不到一年,快记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高速公路通行费计入什么科目

高速公路通行费,应当按照发生的部门以及发生费用支出的目的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属于采购部门为购进原材料而发生的,不能直接量化到具体原材料的,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

能够直接量化到具体原材料的,则应当计入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材料采购,再结转至原材料科目;

属于销售部门为了销售货物而发生的,应当计入销售费用-运输费用;

企业日常管理部门发生的外出高速公路通行费,应当计入管理费用–汽车费用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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