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的基础知识
保险的基础知识:一、保险的涵义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37623534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种类保险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津贴型保险、海上保险。大类别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类,小类别按照保险标的的种类分类。
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1.火灾保险是承保陆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基本上处于静止状态下的财产,比如机器、建筑物、各种原材料或产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灾引起的损失。
2.海上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运输保险,它是各类保险业务中发展最早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对海上危险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3.货物运输保险是除了海上运输以外的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内陆、江河、沿海以及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所发生的损失。
4.各种运输工具保险主要承保各种运输工具在行驶和停放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汽车保险、航空保险、船舶保险、铁路车辆保险。
5.工程保险承保各种工程期间一切意外损失和第三者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6.灾后利益损失保险指保险人对财产遭受保险事故后可能引起的各种无形利益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7.盗窃保险承保财物因强盗抢劫或者窃贼偷窃等行为造成的损失。8.农业保险主要承保各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和各类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9.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不论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在进行各项生产业务活动或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损害,根据法律或契约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都可以在投保有关责任保险之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0.公众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11.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根据法律或者雇佣合同对雇员的人身伤亡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12.产品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制造或销售产品的缺陷导致消费者或使用人等遭受人身伤亡或者其他损失引起的赔偿责任。13.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医生、律师、会计师、设计师等自由职业者因工作中的过失而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14.信用保险以订立合同的一方要求保险人承担合同的对方的信用风险为内容的保险。15.保证保险以义务人为被保证人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权利人应履行义务的保险。
16.定期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保险期间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17.终身死亡保险以被保险人终身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18.两全保险以被保险人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保险期间届满仍旧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有储蓄的性质。19.年金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保证被保险人在固定的期限内,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领取款项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各种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物质财产或者物质财产利益的损失负赔偿责任。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保险期间遭受到人身伤亡,或者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伤亡或者生存时,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还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疾病保险又称健康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支出的医疗费用,或者因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保险单的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分红保险,就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就是保险公司将收进来的资本(保费) 除了提供给客户保险额度以外,还会去做基金标的连结让客户可以享受到投资获利 。万能人寿保险(又称为 万用人寿保险) 指的是可以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
再保险以保险公司经营的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按照保险费用分,还有一类特殊的保险类别,即免费保险,也叫零险。
免费保险是指一种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机构免费赠送给客户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机构通过这种方式,使客户增加对保险公司或代理机构的认知。
是通过客户对保险产品的免费体验,获得客户信任的方式。三、保险的相关概念1、保险主体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
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
2.保险代理人需要的专业知识有哪些
保险代理人的出现,为完善保险市场,沟通保险供求,促进保险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具体说:第一,直接为各保险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险费,并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第二,保险代理人的展业活动渗透到各行各业,覆盖了城市乡村的各个角落,为社会各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险服务,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第三,直接、有效地宣传和普及了保险知识,对提高和增强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我国保险事业的发展。第四,保险代理人的运行机制,对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机制转换,有着直接和间接的推动作用,对领导有启发,对员工有触动。
大家都从中深刻地认识到,国有独资公司必须建立起适应市场需求的营销机制。另外,保险代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它的发展能容纳大批人员就业。
日本从事保险代理的人,约占国民的1%,随着我国保险事业的不断兴旺发达,保险代理人的队伍将日益扩大,从而在安置就业方面,将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岗位要求持证上岗与培训: 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
2、《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或《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 岗前培训与持续教育:岗前: 不少于累计80小时,其中法律及职业道德教育不少于12小时。 上岗后:不少于累计36小时,其中法律及职业道德教育不少于12小时。
业务范围保险代理人业务范围:代保险代理人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兼业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根据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批准的代理险种,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
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责任保险和被代理保险公司授权的其它险种。人寿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可以代理个人人身保险,个人人寿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个人健康保险等业务。
保险集团公司内部的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在获得保险监管机构批准后,子公司之间相互开展了交叉销售业务。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也有所扩大。
法律特征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由保险法和民法调整的行为。保险代理人的保险行为受保险法的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章“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很多法条对保险代理行为做了规定。另外,保险代理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保险代理行为又是由民法调整的。
(二)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保险代理人的代理权产生于保险人的委托授权,属于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关于委托代理保险业务所达成的协议,是证明保险代理人有关代理权的法律文件。
(三)保险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是代表保险人利益的中介行为。从法律角度看,保险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授权范围内,代表保险人的利益开展业务。
从市场角度看,保险代理行为是保险市场的中介行为。(四)保险代理人的权力既包括明示权力,又包括默示权力。
明示权力是指以一定的形式约定的权力,即在代理合同中,保险人授予保险代理人的权力。默示权力是相对于明示权力而言,是指依据法律规范或被社会公认的惯例,代理人为尽其职责通常必须采取的行动,即应该有的权力。
权利与义务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依据保险代理合同而产生的。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所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
一般来讲,保险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以下内容:权利1.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保险代理人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所付出的劳动向保险人收取劳务报酬。
获得劳务报酬是保险代理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保险代理人的劳务报酬即为佣金,保险代理合同可约定佣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2.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保险代理人在保险合同授权范围内,具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即有权自行决定如何进行保险业务活动。
义务1.诚实与告知义务。保险代理人是基于保险人授权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其代理行为的后果由保险人承担,所以,保险代理人必须遵循诚信原则,也即保险代理人必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2.如实转交保险费义务。受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代理收取保险费,代收的保险费应按代理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转交保险人。
保险代理人无权挪用代收的保险费。此外,对于投保人欠交的保险费,保险代理人也没有垫交义务。
3.维护保险人权益义务。保险代理人不得与第三者串通或合伙隐瞒真相,损害保险人的利益。
在代理过程中,保险代理人有义务维护保险人的利益。这是由保险代理关系和代理活动的特点所决定的。
工作内容1、负责代理推销保险产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察和理赔;保险代理人2、向消费者宣传保险知识,解释保险条款,点评产品,分析个人财务需要;3、为消费者设计保险方案,制定保险计划;4、协助客户挑选保险公司的优势产品;5、协助客户办理相关投保手续(签订投保单、保单送达、保单保全、保费收取);6、根据客户的需要,为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7、。
3.保险有哪些基础知识
一、概念 保险是集合同类危险聚合建立基金,对各类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财产转移机制。
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分散风险职能,组织经济补偿职能 。派生职能是:资金融通,防灾防损和再分配。
二、分类 以保险基金来源的不同为标准,可将保险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保险。 商业保险又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财产保险包括财产损失险、责任险、信用险和保证保险。财产损失保险是财产保险中最典型的类别。
责任险又分为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职业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职业责任保险是指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因在从事本职工作中的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对方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而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险。
信用险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而使债权人受到损失为标低的保险。组要包括国内事业信用险、出口信用险和投资保险。
保证险和信用险的区别在于投保人不同,保证险为债务人自己投保。人身险重要分为人寿保险、健康险和意外伤害险。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有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移保险的实施形式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强制保险也称法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有关保险法律制度规定而强行实施的保险。 三、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包括: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告知.保证 .弃权.禁止反言。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保险利益必须存在为保险的前提,而保险标低物又是产生保险利益的前提。
经济补偿是保险的基本职能。 四、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是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有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被保险人、受益人。 受益人由保险人指定或为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
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保险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人。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五、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有两种: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在我国设立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2亿) 元。
保险费与(保险价值大小.保险费缴纳方式.期限长短.银行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有关。保险费等于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
4.435保险专业基础,具体复习资料有哪些
参考启道教育用书:
戴国强的货币金融,胡乃红的货币金融习题集,钟明的保险学,高鸿业的宏微观,范里安的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魏巧琴的人身保险,钟根元的中级微观。
货币金融学真的非常繁琐,内容又多又繁琐,感觉它把本科学的好几本书的内容融合起来了。货币金融考察主要是选择题和计算题,选择题就是把书中各种繁琐的知识点掌握就好了,计算题就会比较难,因为戴国强的书中没有计算部分,而考试经常要考察,比如计算贴现金额,计算利率期限结构,计算m1,m2指标,计算货币乘数,债券定价这种,跟本科衔接的挺牢的知识点,这对专业素养要求比较高,经济类专业的同学们可以把以前的书找出来看看,跨考的同学们也要多了解一些基础的经济学知识。
保险学那本书要看七八遍,做到十分熟悉才能应对老师们的各种刁难啊,整本书都很重要,精算部分也要看,钟明的书上没有很详细的精算,可以去看魏巧琴那本,理解非常重要,千万不要死记硬背。
5.关于保险的知识怎么做到非常熟悉
你好,我是经济学硕士毕业,去年12月底开始接触保险,目前为止对这个行业有宽泛的了解,你可以去看看我的答题记录,我觉得快速熟悉保险知识的途径有三个,
第一,大量记忆和背诵基础专业知识,这个可以通过考证来达到,这可以建立起一个基本的保险知识框架,今后应用的时候才能信手拈来。推荐考的证书如下:
门槛级别: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证。现在的要求只要初中以上学历,今后可能要调整为大专以上。这个证很简单,培训或自学都可以通过,认真的话看书三天就可以去考。
登堂入室:我国认证的理财规划师考试,又称CHFP,分为三级,即助理理财规划师,理财规划师,高级理财规划师。每年考两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经济金融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的话可以直接考助理理财规划师,专业如果不对口,则需要在本行业满一定的工作年限。理财规划师要求就更高一些,就算是相关专业硕士毕业,也还需要在本行业工作满一年才能考。高级就更难了,是需要熬资历的。
登峰造极:AFP和CFP。具体信息你百度就可以查到,AFP是CFP的初级阶段,这个证书必须经过培训才能参考,培训和考试费用都不低,考过了AFP才能考CFP,全程考下来估计要2-3万元。不过考出来的话也就算很厉害的了。
其他还有FRM、CPA\CFA等的证书可以考,难度都很大。一步一步来吧!~加油!
第二,广泛阅读行业相关信息,网站方面,建议经常浏览和讯保险板块、腾讯保险板块,业内网站推荐向日葵网,从上面可以获取很多的知识和案例。同时可以开通微博,关注保险业内人士,看他们每天关注什么,自己就能逐步跟上节奏了。
第三,实践经历。实践是积累阅历的最好方法,要透彻的理解一个产品或者一个险种,你去给别人讲解一次是最有用的。我喜欢在百度知道上回答保险问题,就是因为这是一个逼着我学习和进步的方法。
以上,希望对你有启发,深度交流请邮件208yangxd@163.com
6.保险专业就业方向都有哪些
我就是保险专业本科毕业的,现在在一家财产险企业做人事。作为过来人,我简单说几点:
1、保险这个专业,怎么说呢,学的东西理论太多,与实际工作的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2、和其他行业一样, 销售的收入高,但是不稳定。内勤的话,保险也算是金融行业,不能和银行比,但是内勤收入在整个就业市场不能算低的。如果你不想从事销售,可以考虑读精算,或者做出单、理算等工作,适合小姑娘。
3、如果有一技之长,比如有财务证书,有过不错的财务实习经历,做保险公司财务也不错的,保险学专业都应该学过保险会计的,和一般财务会计有所不同,保险专业的同学应聘这个岗位有优势。
4、如果想挑战自己的,可以考虑做销售。这里我不得不提出一点。我国寿险行业的代理人制,的确比较混乱,这里我不论人的素质高低,只是说收入方面。寿险代理人的收入,真心坑爹,纯粹跟着业务走的。相反,如果是公司正式的销售人员(财险公司一般没有代理人,都是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他们和其他行业的销售一样,有底薪和提奖的。做得好,自然提奖高,还有各种其他奖金,做的不好,至少能保证最低工资,如果长期不达标,那么就淘汰,这个道理和其他行业销售一样的,大家应该能理解吧。
5、我作为财险企业的员工,还可以给保险专业学生几个建议。如果想要好好发展,又不想做销售,可以走技术路线。比如学学海商法, 这个是海上保险必备的;学学工程知识,可以做工程险两核工作;懂点医学知识的,考虑学习人伤理赔,人伤理赔的专业人员很吃香的
6、保险公估、保险代理、保险经济这些公司,也是保险专业学生的选择之一。但是,我个人认为,终究没有在保险公司干来的正统。
7、保险专业的同学也不要太笃悠悠,很多血汽车工程的,几乎包揽了车险查勘的工作,他们也是财产险公司不可缺少的, 收入也很可观哟~
8、就业前景,我个人认为,还算可以的。主要看你个人有没有一技之长,毕竟保险专业不算是专业性相当强的专业哟,这点一定要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