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中的预售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吗?

法律上,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类别,在房屋买卖合同下面,有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预约合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这些带商品房的都是买期房和开发商签的合同。

这样分类是因为商品房属于期房交易,管控的比较严格,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比如五证、收房、逾期交房、办证、质量、规划)。而二手房的法律要相对简单很多,所以就属于“普通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就属于“特别的”房屋买卖合同。

在房地产政策中,商品房和二手房是分开的,是并列的关系。这是因为对不动产登记部门来说,二手房和商品房的过户/办房产证的流程不同,二手房办房产证不比商品房简单。

所以实践中不需要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再签一份买卖合同才能过户的问题。

但是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合同确实有可能会签好几份的情况。

因为无论是按照网签备案制度,或者预告登记,银行抵押*款,都涉及到销售的时候签一份“认购合同”、“正式合同”,网签备案的时候再签一份“备案合同”,你和开发商手签的合同要么是认购书,要么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备案的时候按照政府的要求签订的合同,无论叫什么名字,和之前的合同标题内容是否一致,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房屋买卖合同。

特别要注意的是,除了预售合同,还有个预约合同。开发商一般习惯给这个预约合同起名字叫认购书、认购合同、意向书等等。

预约合同(认购书)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属于房屋买卖合同。交易习惯上你决定买房的时候先签的是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不能拿来直接过户的,接下来还要签订预售合同/买卖合同。

所以房价上涨的时候或者烂尾的时候,只签认购书会比较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