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以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编制外用工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参照执行。
(三)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段内,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不具有宁波大市户籍的人员(不含外国籍、港澳台地区人员)。
二、社会保险内容和缴费标准
(
1.缴费年限满15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缴费年限未满15年的,退休后其个人帐户的余额一次性退还个人.
3.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4.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5.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
有点难,你还是咨询社保局专管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