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上万元的保险费全是我自掏腰包,怎么别人成了受益人?”昨日,拿着佛山中院终审裁定书的顺德区龙江镇官田泰迪家具厂(以下简称“家具厂”)老板康庆强觉得很“冤”。
原以为买团体意外险能减轻风险,两场官司换来的却是一场空,上万元投保单还在手却已成了“废纸”。康老板的前车之鉴警醒投保人:商业保险不能替代工伤赔偿,团体保险谁是受益人切勿“雾里看花”。
1
老板掏腰包为员工买险
“生产家具员工难免会出现工伤,每年员工医疗和工伤
我就是做理赔的,根据公司惯例一般这样处理.
1、如果投保时,投保人指定公司为受益人,则赔给公司,但指定时必须有每位被保险人亲笔签字认可;
2、如果投保时未指定,则直接赔给被保险人—即员工;
3、如果现在保单未到期,投保人可带上保单、公章直接到保险公司做保全变更,将法定受益人变更成指定受益人(变更时也需将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字的文本做附件)。
就是给员工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