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申请被中国专利局批准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按时向中国专利局缴纳年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标准不同,但缴纳的期限和方法是相同的。
缴纳专利年费的年度计算与发明专利维持费的年度计算方法是相同的。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所以缴纳年费的年度是从专利申请日起算至下一年的同一日,满一年称为一个年度。自申请日起算,当年为第一年度,第几年就为第几年度,年费在到期日前一个月内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