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指南

对于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登记对象:

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登记资料:

个人登记

(1)拥有者姓名;

(2)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3)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4)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5)使用目的。

制造商登记

(1)制造商名称、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

(2)产品名称和型号;

(3)空机重量和最大起飞重量;

(4)产品类别;

(5)无人机购买者姓名和移动电话。

企业登记

(1)单位名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等;

(3)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4)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5)使用目的。

登记流程:

1、入口

2、登记

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注意事项:

(1)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收到系统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5标志图片后,将其打印为至少2厘米乘以2厘米的不干胶粘贴牌。

(2)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将登记标志图片采用耐久性方法粘于无人机不易损伤的地方,且始终清晰可辨,亦便于查看。便于查看是指登记标志附着于一个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就能查看的部件之上。

(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确保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附着其上。

(4)民用无人机登记号和二维码信息不得涂改、伪造或转让。

(5)民用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注销该无人机的信息。

(6)民用无人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变更后的所有人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实名登记该民用无人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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