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户口需要哪些条件

常住户口是户籍制度上的一种称呼,其实就是户口登记所在地。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户籍所在地,而不是指你的现在的住址。那么,常住户口需要哪些条件?下面,华律网小编就整理了与常住户口需要的条件有关的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常住户口需要哪些条件?

各个地方对办理常住户口的要求不同,具体的可以咨询所在地的政府网站的办事指南。

以长沙为例,建立常住户口需要: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的父亲、母亲、抚养人或者其它监护人凭有关证明材料,到婴儿的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所需手续:

1.盖有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审查章的婴儿母亲或父亲单位(居委会)出具婴儿报户口证明信;

2.盖有区、县(市)妇幼保健站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系现役军人的,凭父母双方的军人身份证件)。

华律网提示:常住户口需要哪些条件?各个地方对办理常住户口的要求不同,具体的可以咨询所在地的政府网站的办事指南。公民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五个项目需进行变更、更正的,持相关证明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