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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晚上7时许,看到有人刚从出租车上下来,一名市民迅速跑上前抢着上车。打车难是出租车改革面临的问题之一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鼓励出租汽车服务创新,促进出租汽车多元化服务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各地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不享受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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