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如何缴纳诉讼费

一、行政诉讼如何缴纳诉讼费

1、行政诉讼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来收取诉讼费:对于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每件收取100元的案件受理费;对于其他的行政案件,每件收取50元的案件受理费。至于申请费等其他的诉讼费用,则按照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的标准来收取。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

行政诉讼败诉的后果为:败诉方需要履行法院判决,并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