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我们购买了汽车之后是需要购买保险的,并且车辆交强险是必须进行购买的,那么续车辆保险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续车保险需要哪些资料
要带上驾驶证。驾驶证是我们续交车险必不可少的一项,试想没有驾驶证有人谁肯自己的车续交保险费呢?况且没有驾驶证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什么的,保险公司怎么会赔偿呢,以便保险公司更好地为我们提供服务,续交车险时带上驾驶证很关键。
最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续交车保险时一定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很多人都嫌费事,常常通过别人帮自己交保险,觉得这没有什么,但我觉得这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没有与自己有关的身份证明那又交的是什么保险啊?这也不便保险公司为自己提供服务啊,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一查究竟不是保险公司的原因,而是因为自己当时犯的错误,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那不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出门交保险时千万不要把身份证忘记带了。
最后不要忘记向保险公司询问一下有关车险的事情。人有不测风云,假如某一天自己需要去其他保险公司续交车险,那么在原先这个保险所交的车险什么的,是否跟下一家保险公司有什么联系,或者关于用到自己车保险,自己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使自己的伤害受到最小,这样便于我们学到更多续交车险有多么的重要。
二、法律规定
第一条保险法施行后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发生的纠纷,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
认定保险合同是否成立,适用合同订立时的法律。
第二条对于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认定无效而适用保险法认定有效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而保险标的转让、保险事故、理赔、代位求偿等行为或事件,发生于保险法施行后的,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第四条保险合同成立于保险法施行前,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适用保险法的规定。
第五条保险法施行前成立的保险合同,下列情形下的期间自1日起计算:
(一)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法施行后,适用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十日的;
(二)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保险法施行后,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使解除权,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三十日的;
(三)保险法施行后,保险人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解除合同,适用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二年的;
(四)保险法施行前,保险人收到保险标的转让通知,保险法施行后,以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请求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适用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三十日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在续交车辆保险的时候,所需要交纳的材料包括我们的驾驶证,身份证,车辆的保险是在我们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用到的,所以出现意外情况比较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