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毕业档案问题湖北人才中心集体户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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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到了,湖北人才中心集体户如何办理小编来为您介绍武汉大学生毕业档案托管相关办法。

一、挂靠集体户口须以下规定:

人事代理单位接收的,在本市无固定住所、无直系亲属、单位又无集体户口的下列人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异地引进的人才、市内工作变动需迁移户口的人才。挂靠户口关系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档案无刑事犯罪及违法记录。

二、挂靠集体户口关系人员应和聘用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的聘用合同,聘用单位经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立户并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委托手续。

三、户籍关系代理费及公安部门的工本费按规定由聘用单位或挂靠集体户口的个人交纳。

四、挂靠集体户口人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每年一月份到湖北省人才办理年度登记手续;

2.如变更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及时到湖北省人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人事档案关系转出湖北省人才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方可办理人事关系档案转移手续(干部商调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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