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多少种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新方案增加并规范统一了全市门诊特殊慢性病,达到了16种:
(1)恶性肿瘤;
(2)系统性红斑狼疮;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帕金森氏综合症;
(5)慢性肾功能障碍(尿毒症期);
(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7)精神病;
(8)血友病;
(9)高血压;
(10)糖尿病;
(11)慢性肝炎;
(12)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13)肝硬化;
(14)慢性晚期血吸虫病;
(15)类风湿性关节炎;
(16)结核病需全程化疗。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个人账户用完后,先由个人自付15%,然后按相应的住院比例报销。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