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慢性病有多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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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案增加并规范统一了全市门诊特殊慢性病,达到了16种:

(1)恶性肿瘤;

(2)系统性红斑狼疮;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帕金森氏综合症;

(5)慢性肾功能障碍(尿毒症期);

(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7)精神病;

(8)血友病;

(9)高血压;

(10)糖尿病;

(11)慢性肝炎;

(12)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13)肝硬化;

(14)慢性晚期血吸虫病;

(15)类风湿性关节炎;

(16)结核病需全程化疗。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个人账户用完后,先由个人自付15%,然后按相应的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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