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报废新规:小型车,当行驶里程达到六十万公里,国家将会指导报废。如果经登记的机动车需要进行强制报废,车主应该将机动车出售给相关企业,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并提交登记证书,报废机动车的号牌、驾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销。
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汽车报废了违章是否要处理
汽车报废是需要处理违章的,报废车辆未按规定处理的,车主是不能购买新车的,必须进行处理。申请车辆报废时,车主应携带驾驶证、登记证和身份证,单位车辆还应携带代码卡,到报废中心申领。申请成功后,报废中心可免费拖车,已放行的车辆不得报废。车主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时,必须事先查询车辆违章记录。如有违规行为,应尽快付款,否则无法出具相关证明。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