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电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1)电梯设备的使用者具有合法的身份(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示登记证件);2)电梯设备由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保,其安全性能及能效指标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3)使用者有与设备使用相适应的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资格;4)使用者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至少包括以下制度:相关人员的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保制度,定期报检制度,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作业人员与相关运营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办理材料

1式2份,原件签名,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盖指印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后再进行上传,网报完成后,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后再进行上传,网报完成后,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后再进行上传,网报完成后,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后再进行上传,网报完成后,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后再进行上传,网报完成后,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后再进行上传,网报完成后,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说明;

1、申请人登录外网:http://wsbs.gdqy.gov.cn/portal/serviceSubject/formView.seam?serviceSubjectId=10098400300730004913441800&cid=664794

,根据“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录入申请设备信息和相关资料并提交。

2、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到办理机关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3、办理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4、办理机关对已受理的业务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证。对于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说明:

1、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办理机关初步审查。

3、申请人登录外网:http://wsbs.gdqy.gov.cn/portal/serviceSubject/formView.seam?serviceSubjectId=10098400300730004913441800&cid=664794

录入申请设备信息和资料并提交,存在客观困难不能网上提出申请的,可到窗口现场进行网上申报,届时由窗口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指导及帮助。

4、办理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5、办理机关对已受理的业务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证。对于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英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603室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