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注册股份制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 我们都知道这类型公司资金要求相比其他类型的要高出很多,需要公司有足够的运转资金,对注册资本这块的要求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基础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一)通常情况下,法定股东数须是50人以下。
(二)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出资实行认缴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即,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最低实缴注册资本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三、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及其活动的基本规章。
制定公司章程既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便于外界监督管理和交往的需要。
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和职权及议事的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项与清算办法、其他事项。
四、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
公司设立名称时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五、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是公司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他经营地。
生产经营条件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条件。
它们都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设立公司的起码要求。
二、怎样成立股份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股份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第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第二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三、股份公司设立流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步: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准备材料,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报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第五步: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
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
第六步:首次缴纳出资后,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工商局报送公司章程、验资证明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七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四、如何成立股份制企业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它责任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个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本法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幷承担筹办事务;
(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一千万元;
(6)、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七)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九)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十)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一)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二)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三)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7)、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8)、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9)、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幷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幷设立董事会;
(10)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A、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B、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C、公司章程D、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E、验资证明F、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姓名及住所G、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住所希望采纳
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哪些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以下程序;
1主发起人拟订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确定设立方式、发起人数量、注册资本和股本规模、业务范围、邀请发起人等;
2对拟出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或审计;
3签订发起人协议书,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7发起人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并依法办理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8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取得验资报告;
9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参考文档
下载:如何创建股份有限公司.pdf《股票要多久才能学会》《拍卖股票多久能卖》《股票公告减持多久可以卖》《董事买卖股票需要多久预披露》下载:如何创建股份有限公司.doc更多关于《如何创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