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国家政府为了抵制房价过高和房价泡沫现象所推出的一种购房方式。经济适用房因为是政府修建,所以价格较商品房更加低廉。这也成为很多人选择经济适用房的一个理由。经济适用房相比商品房的优势非常突出,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炒房现象。那么深圳的经济适用房办理条件是哪些呢?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带你看一看。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二、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1.真正需要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需求不能满足。政府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是为了中低收入者能够买得起、住得上。但是,在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中,部分高收入者却进入了购房者行列。
2.房屋面积失控。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左右,小套住房控制在60㎡左右。然而自经济适用房开发以来,140平方米的户型却很普遍,个别项目的复式户型面积达到260平方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由于经适房的开发建设在配套政策、管理制度上还不是很完善。户型过大,豪华而不适用的大面积住房使一般工薪阶层望“房”兴叹。
3.房屋质量偏低。经济适用房的房源一般有两个:新建与由积压商品房转化为经济适用房。
经过了小编的耐心介绍,相信大家对于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了。经济适用房是国有的,是为了满足一些特定住户的需要的,所以国家的管控也比较严格。如果对于经济适用房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华律网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