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西青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自有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家庭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被征收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区房委办提出申请;第二步:区房委办查原件、留复印件,根据“保障系统”进行查验;第三步:向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发放《天津市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西青区房管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xq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