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的节奏越来越快,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也在不停的改变,离婚率也是逐年升高。许多女人在一婚的时候已经有了孩子,那么,再婚之后能否再生小孩?国家相关的规定又是什么?接下来就看一下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出来的相关知识吧。
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我们每个人都应当遵守,做到不要超生。并且,超生户面临的不光是罚款问题,最主要的还是户口问题,所以再婚家庭在考虑要不要孩子的时候先看一下国家相关政策再做打算。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华律网会给你最详尽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