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1、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无效合同是否无效的民事法律

无效合同是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类

民事行为效力分为:有效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