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

汕头地区申请婚姻登记手续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了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大二寸照片3张,户口簿、身份证,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些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向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申报。关于汕头民政局结婚材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汕头民政局结婚登记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到登记处各自填写一份统一格式的声明书);

3、男女双方当事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大二寸照片3张。

二、汕头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三、汕头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汕头地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由双方当事人准备好结婚登记证明书等文件,到婚姻登记处申报的这个业务申请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才行,不能受到其他第三方的强迫。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