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三十八条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受理

受理

受理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市人防审批建设的防空地下室(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当场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4.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补正通知书;5.能当场受理或通过补正材料达到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6.能当场办结或通过补正材料达到当场办结条件的应当场予以决定;7、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护士执业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所提交的申请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列明的申请条件。

是否按照要求建设防空地下室。

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同意或不同意

按照审查环节的审查结果做出决定

符合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标准的,核发.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备案.

四、办理地点

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13号人防办窗口,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国际会展中心三楼,乘坐1路、3路、9路、26路、33路、旅游1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凤凰山公交车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遵义市人防办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