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这个地方已经开始有了共有产权房的购买工作了,这个房子主要是给的两方或者是两房以上的人来进行准备的。那么关于共有产权房的具体规定是如何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一)申购家庭分组
为有效促进区域职住平衡,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强对园区高科技企业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该项目第二批次申购家庭分为三组:
第一组:海英人才
入选海淀区“海英人才”(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且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的家庭。
第二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
(1)申购人须在海淀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海淀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含政府机关及各类型事业单位、埠外企业在海淀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及分公司)工商及税务关系均在海淀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并在海淀纳统,原则上入选企业须符合北京市禁限目录要求。
(2)申购人须拥有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含)学历,且同时拥有学历证和学位证。
第三组:其他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二)配售次序
该项目分组摇号及配售次序为:第一组为“海英人才”;第二组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第三组为“其他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申购结束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核对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联网审查,未通过审核及复核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申购家庭符合第一组“海英人才”、第二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资格申购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审核认定材料。未通过该组别资格审核的,不得参与该组别摇号、选房。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
(一)审核认定材料清单
1、第一组“海英人才”:申购人身份证、户口簿、“海英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购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5月在海淀区企业缴纳社保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社保缴纳单位需与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名称一致)。
2、第二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申购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购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5月在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缴纳社保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社保缴纳单位需与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名称一致)。
(二)提交材料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13日9:00—16:00。
(三)提交材料地点为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北区16A一层,联系电话:61787788。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需要申请共有产权房的话,那么自己是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的。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人才标准也可也可以直接按照配售次序来进行确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