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企检查问题,司法部回应:统一登记和追踪各类执法行为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王晨婷

“十四五”收官之年,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取得了哪些进展?

9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部长贺荣在介绍“十四五”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时,集中回应了这一话题。过去五年间,《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出台并实施,《商事调解条例》等在加速推进中,从立法、执法、解纷三个层面护航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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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图源:国新网)

今年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

“十四五”时期司法领域的一大成就,是《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

2025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首次明确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为推动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依法平等对待、引导守法规范经营、严格公正司法、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25条意见。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专门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做的法律保障。法律对民营企业的地位、权利、义务、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定,回应了企业最关心的“发展有没有保障、产权是否稳定、政策能否落地”等问题。对企业而言,这部法律的出台,相当于一颗“定心丸”。

在市场环境不断变化、技术迭代日益加快的今天,法律制度能否及时跟上,直接关系到民营经济的信心与活力。

司法部副部长李明征在发布会上明确指出:“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科学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并抓好落实,聚焦数字经济、无人驾驶、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新技术新业态法规制度供给。”这不仅意味着对传统民营企业的保护,也体现了对新兴产业的制度设计。

不仅如此,司法部还探索“小快灵”立法机制。

李明征谈到,针对企业发展中的具体难题,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比如,《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就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起草审查,及时解决了邮轮经济中的突出问题。这类“小快灵”法规虽然篇幅不长,但针对性极强,能在企业发展遇到政策空白时迅速补上“制度缺口”。

与此同时,立改废释并举的制度也在不断推进。“十四五”期间,司法部对全部现行600多部行政法规开展了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清理。

一般来说,有的旧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不适用,如果不及时废止,就会成为地方执法检查的依据,从而增加企业负担。同时,在法律解释和监督方面,司法部也在持续加大力度。针对一些新兴领域的模糊地带,司法部通过立法解释、政策解读等方式,确保市场主体理解一致、执行统一。

“备案审查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2024年司法部推动修改完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拓展备案审查范围,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以来共接收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1万余件,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切实维护了国家法治统一、尊严和权威。”李明征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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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图虫创意)

正推动出台《商事调解条例》

如果说立法是顶层设计,那么执法就是直接关系到企业切身感受的“最后一公里”。

“司法部报请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规范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意见,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抓好落实,不得随意给予顶格和高额罚款,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在会上谈到。

“十四五”期间,司法部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对全国范围内的执法行为进行了专项监督。各地正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并借助信息化手段,推动执法全程留痕,防止执法随意性。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涉企检查问题,司法部也在积极改革。

胡卫列在会上介绍,司法部督促各地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非现场检查”等做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例如,一些地方将多个部门的检查项目打包整合,由一个部门牵头完成“一次性”检查,既提高了效率,也减少了企业重复接待。

据介绍,正在推进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信息平台,将对各类执法行为进行统一登记和追踪。

此外,对于民营企业而言,除了制度环境和执法环境,纠纷能否高效、公正地解决,也是企业能否专心发展的关键。

司法部副部长吴言军在会上介绍:“‘十四五’期间,全国调解组织年均调解各类纠纷近1600万件,调解成功率95%以上,调解协议履行率92%。”这些纠纷不仅限于婚姻家庭、邻里矛盾,还越来越多地涉及商事领域。

吴言军透露,司法部正在推动出台《商事调解条例》,助力化解商事争议,优化营商环境。

“我们不断向数字智能、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等领域拓展,满足企业和群众多样化的解纷需求。”吴言军说。随着电商、共享经济、新媒体等新业态快速发展,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消费者与平台的交易纠纷频发,传统诉讼周期长、成本高,而调解则提供了一条更高效、低成本的途径。

目前,全国在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共设立调解组织2.8万个,形成了诉调、访调、警调、检调等多元衔接的工作格局。特别是在基层,3.9万个司法所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每年调解矛盾纠纷800多万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治保障。

比如在跨境商事纠纷中,仲裁往往比诉讼更具国际可接受性;在企业融资、合同签订过程中,公证可以提前预防风险。吴言军指出,目前全国已有上万家仲裁和公证机构,逐步形成了“诉讼+仲裁+调解+公证”的立体化解纷体系。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司法护航民营经济不仅是制度建设和执法改革的技术性问题,更关乎国家经济战略和发展活力。

截至2024年,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量的92.3%,贡献了超过50%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80%以上的城镇就业,进出口总额也占到全国外贸总值的55.5%。

这意味着,民营经济已经成为稳增长、保民生、促创新等方面的核心力量。

在这一背景下,《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和一系列司法工作的推进,被认为是分水岭。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它将散见于各类政策法规中的支持措施系统化、法治化,标志着民营经济从“政策扶持”迈向“法律保障”的新阶段。

“这一制度安排彰显了国家对民营经济的长期承诺,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动力与活力,增强企业家投资、建设、创新、创业的信心和决心。换句话说,司法护航不仅是‘稳预期’的工具,更是‘强信心’的基石。”温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