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济南身份证办理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办理机构
济南市公安局
办理地点
派出所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办理期限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发放
办理所需证件
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本,换领的要持原身份证。
服务对象分类
本国公民
申报范围
1、在申领之日未满16周岁的公民,首次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
2、年满16周岁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3、已申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公民首次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4、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姓名、年龄、民族、等主要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或更正需换证的。
5、从外省、市移居本市户口,需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6、已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因居民使用、存放不当造成证件损坏需换领的。
7、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申请补领的。
8、对于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申领、华侨回国定居申领、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申领的。
9、现役军人、武装警察、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按规定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申报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本,换领的要持原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业务
凡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人员,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换证的人员,证件遗失补领、证件损坏换领和持有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迁移户口需换证的人员,姓名、年龄、民族等主要户口登记事项变更或更正需换证的人员,应由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及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本区身份证集中受理点,现场采像,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人员,由监护人代为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发放。
按照公通字号[2003]82号公安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对于公民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20元;对于公民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实行居民身份证“全市通办”新举措。凡济南本市户籍(含三县一市)的居民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和丢失补领手续时,需由本人持户口本就近选择派出所,不受户籍地派出所限制。其中历下分局只在泉城路派出所、建新派出所、姚家派出所、甸柳派出所、东关派出所、龙洞派出所这六个集中受理点办理,历城分局设立综合服务大厅受理身份证业务,洪家楼、山大路、东风、全福、荷花路、临港和唐冶七个派出所不受理身份证业务,其他远郊派出所仍保留身份证业务。
二、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即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有效期限为三个月,证件工本费10元。
公民向公安派出所或者本区身份证集中受理点办理二代证手续后,凭《二代证领取凭证及户口簿到区、县(市)级公安机关户政科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制发时间为两日。公民在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
根据公安部14条便民新举措,城区派出所除工作日做好身份证业务办理外,节假日正常上班,为群众受理身份证业务。其他城镇和农村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实行预约服务制度。
收费标准
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20元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取证件工本费每证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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