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南明区乙、丙、丁级测绘单位资质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申请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可申请办理该事项。

条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一)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具备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贵州省测绘条例》第十四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后,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申请甲级测绘资质,应当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标准和期限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省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市(州)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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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纸质原件1份,电子报盘1份(所提供纸质原件扫描成PDF,并刻录成光盘) 市州级国土资源部门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2 单位住所及办公场所证明? 彩色扫描件1份(所提供纸质原件扫描成PDF,并刻录成光盘) 工商局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3 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证明? 测绘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机构和基本设施证明,彩色扫描件1份(所提供纸质原件扫描成PDF,并刻录成光盘) 申请人、证明部门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4 测绘仪器设备购买发票或上级单位调拨单等证明资料? 彩色扫描件1份(所提供纸质原件扫描成PDF,并刻录成光盘) 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5 技术人员名册,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者聘任文件、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社保或医保证明、离职证明;? 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者聘任文件、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或医保证明、如以前在其他单位任职的还需出具离职证明;,彩色扫描件1份(所提供纸质原件扫描成PDF,并刻录成光盘) 申请人、社保、医保部门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所提供纸质原件1份,扫描成PDF,并刻录成光盘) 申请人、工商局、编委办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7 《测绘资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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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纸质原件1份,电子报盘1份(所提供纸质原件扫描成PDF,并刻录成光盘) 省国土资源厅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三、办理流程

  • 1

    收件

  • 2

    受理

  • 3

    审查

  • 4

    决定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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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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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公告

  • 6

    制证

  •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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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单晓倩 5 1

审查申请资料的完整性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单晓倩 5 1

依法全面审查报件资料,提出具体审查意见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公示公告) 许姣姣 5 张德清、陈伟亮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是否存在异议

审查 朱洁 17

符合法律申请条件、核实相关条件

是否同意的意见

决定 张伟英 3

符合法律申请条件

是否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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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许若男 15 1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乙、丙、丁级测绘资质通知书

资料[下载]
发证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国土资源厅窗口B区B018、B019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5号)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实行测绘资质管理制度。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 (一)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与其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具备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法定依据 《贵州省测绘条例》 [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贵州省测绘条例》第十四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后,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申请甲级测绘资质,应当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标准和期限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省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