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自2016年3月7日起开始执行,那么,2016杭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的内容有哪些?
一、二手房贷款政策
1、二手房贷款年限调整
对于二手房,新政一方面放宽了贷款年限,规定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加房龄最长年限由40年放宽到50年。
2、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调整
今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为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政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
二、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在放宽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方面,对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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