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有矿藏的地区,想要开采出来的,是需要先进行实地勘查工作的,勘察工作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所以一般都会占用林地,国家虽然允许临时占用,但也必须获得批准后,林地才能使用,在铜川市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业务应该去哪办理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铜川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在哪办理
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区齐庆路中段)二楼46号窗口
二、铜川市临时占用林地审批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需要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2.《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林资发〔2015〕242号):
(1)放宽部分使用林地审批权限
临时使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审批权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权限
1、临时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下同),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含2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2、临时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地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审批;
3、临时使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10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278号,2018年3月19日予以修改)
第十七条: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4.《陕西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林资发〔2015〕242号):
放宽部分使用林地审批权限
临时使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林地的审批权限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权限
1、临时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5公顷以上(含5公顷,下同),其他林地面积20公顷以上(含2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2、临时使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地5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20公顷以下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审批;
3、临时使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他林地10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在铜川市申请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业务的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审批手续,办理地点在新区齐庆路中段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还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