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家界地区如果有建筑公司想要用土地建设房产的,需要向行政部门办理建设用地的审批业务,那张家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在哪办理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到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张家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地点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80号。
二、张家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52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
第22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第23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第二条第九款: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自然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法律知识,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业务的时候,需要在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80号这个地方申请,在对现场勘查还有对图纸的审核没有问题之后,给出使用土地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