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有了哪些变化?是增加了福利还是降低了待遇水平?2016年5月,人社部财政部引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提出了新要求。
1、补助标准提高:《通知》要求2016年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 达到每人每年420元。
2、筹资标准提高:中央财政对120元基数部分按原有比例补助,对增加的300元按照西部地区80%、 中部地区60%的比例补助, 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居民个人缴费在2015年人均不低于120元的基础上提高30元, 达到人均不低于150元。
3、住院报销75%:《通知》 要求, 稳定居民医保住院保障水平,将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同时, 结合分级诊疗的施行,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合理确定门诊保障水平。
4、付费总额控制:《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并在付费总额控制下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 建立健全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促进供方主动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医疗费用。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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