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天津公积金贷款利息是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7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为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贷款承办银行营业时间参考各银行公布的信息)。关于天津公积金贷款利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天津市公积金贷款利息多少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7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

二、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各贷款承办银行营业时间参考各银行公布的信息)

三、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2)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应未到65周岁);

(3)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并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5)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6)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

(7)同意按照规定提供担保。

四、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3. 首付款发票

4. 购房合同

五、天津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通过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提供担保的,任何形式的贷款都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贷款机构都是需要降低风险,那么就需要提供担保物。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