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通化市出入境管理处服务承诺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为满足群众办证需求,最大限度的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就受理工作作如下承诺:
一、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群众咨询或办证,一次性
告知所需要全部手续,并向群众发放一次性告知单,工作中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办理证件
的第一位民警,确定为首问民警,首问民警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给予明确答复。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向群众说明,并告知群众到相关部门办理。
三、实行预约服务。对确有需要,在工作时间内不能到
办证大厅办理证件的,可以通过公开的咨询服务电话0435-3213789,预约办证时间。
四、实行延时服务。在办证高峰期间实行延时服务,
即受理完最后一名群众办证申请方可离岗。
五、实行非工作时间服务。法定节、假、日和日常工作
下班休息时间均为非工作时间,在非工作时间内为确有需要的群众办理各类证照。
六、加急服务。凡符合加急条件的,为群众提供加急服
务,在五个工作日领取证件。
七、所有证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务必确保申请人在法
定时间内取领到各类证件,护照、港澳证在无核查等特殊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领取证件。港澳签注、大陆证签注自受理之日起十天领取到证件。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领取到证件。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出入境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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