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随州市五保户供养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不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注: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民法典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1、供给粮油和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
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
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注: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其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随州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为:
曾都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45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3100元/人年。
随县、市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35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2200元/人年。
广水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345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22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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