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在没有结婚之前也有的是生了孩子的,这个时候就是属于非婚生子女,对于这种情况,在有的时候是需要开一个未婚生育证明的,那么在开未婚生育证明时,需要到哪一个部门进行办理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未婚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镇(街)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第三步: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步、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

二、计划生育证明注意事项

1、暂住人口向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须出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婚育证明。对未出示婚育证明的,公安机关应在办理暂住登记时注明情况,并及时通知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2、暂住人口来本市务工、经商、生活的,须凭婚育证明,向暂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登记,领取《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后,劳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接收其从业或居住的单位、个人方可办理务工、经商或房屋租赁手续。

3、暂住人口在暂住地生育子女的,须持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开具的生育证明,到暂住地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办理登记。

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育龄妇女异地暂住的,须在外出前与计划生育主管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由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出具婚育证明。

对未落实可靠节育措施或因超计划生育受到处罚尚未执行完的,计划生育主管机关不予出具婚育证明,有关部门不得出具相应的务工、经商等有关证明。

5、医疗单位应积极协助计划生育主管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未持生育证明的孕妇,应动员其终止妊娠,并立即通知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要开未婚生育证明,这个时候应该到当地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开具,在办理的时候一般在当天就可以能够拿到未婚生育证明了,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