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的进步,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的办事机构会要求我们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才可以办理一些事项,对此很多人都觉得难办,那么对于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开,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进行讲解,希望大家可以咨询。

兹有我公司职工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始在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满_______年。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我公司对本证明真实性负责。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_______年_______月V日

工作年限的概念和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是中国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劳动法律用语。

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时间,一律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民主革命政权机关工作的时间,应当计算为工作时间。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哪些员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周末加班工资规定: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周六、周日加班,加班工资按200%计算。

2、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执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华律网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一些证明的开设,是有着相应的模板的,大家一定要认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开具。如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