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流程有哪些

仲裁委员会在成立之后遇到有变更需求的情况下,则需要向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在申请之后,大概20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变更完成。那么北海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流程有哪些呢,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北海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3、服务窗口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

4、首席代表审核并提出意见,呈厅负责人审批。

5、厅负责人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

6、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

二、北海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三、北海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变更住所(组成人员)报告。

2、变更住所(组成人员)文件。

根据以上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北海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流程是到司法部门申请,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首席代表审核并提出意见之后给出办理的相关结果,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华律网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