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公租房申请材料

对于佛山顺德公租房申请材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所需材料

1.本区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配租,提交资料如下:

(1)有关申请表格、经济收入(资产情况)申报表格;

(2)申请人家庭各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家庭各成员在本区拥有房地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有的,必须提供。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

(5)家庭各成员拥有车辆价值的证明材料(如有的,必须提供);

(6)家庭收入包括家庭各成员劳务报酬等。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如有的,必须提供):

①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所在单位或雇主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区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印制版本);

家庭成员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如1月份申请,提供去年和前年的清单;如1、7月份申请,提供本年和去年的清单);家庭成员的《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④其他可反映家庭年收入的证明材料。

(7)属低保户或低保临界户家庭,需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顺德区低保临界证复印件;

(8)家庭成员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要求:上述材料若提供复印件,必须原件核对。

2.企业员工申请公租房,向出租单位提交如下资料(如有的,必须提供),再由出租单位统一申报:

(1)申请人向出租单位提交如下资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申请人工作单位证明(注:工作单位必须为本区单位)。

以上材料,由出租单位留存,以便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检查。

(2)由出租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填写好《企业员工承租公租房(宿舍)审批、备案表。出租单位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

(3)出租单位只将《企业员工承租公租房(宿舍)审批、备案表,以及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交给属地镇(街道)住房保障部门。

要求:上述材料若提供复印件,必须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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