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民政局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要携带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予结婚登记。关于“鞍山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鞍山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内地居民结婚)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二、鞍山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持有有效证件。
三、鞍山民政局结婚登记地点(铁东区)
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299号铁东区婚姻登记处。
四、鞍山民政局结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对“鞍山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的回答,鞍山市铁东区结婚登记地点是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299号铁东区婚姻登记处,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时间段办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