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指南

对于上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导语】:很多人不知道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怎么办理?具体有什么流程?为此,小编特此为您整理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的办理条件、注意事项、什么流程等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办事项目名称

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

◆申办条件

本市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中有一定劳动能力且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差而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连续处于实际失业状态6个月以上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失业、协保人员(男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低收入家庭成员;

(四)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个月以上的家庭成员;

(五)经鉴定为中度残疾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六)被征地并领取生活费补贴期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七)刑释解教人员等有特殊困难的其他人员。

◆申请材料

户口本、《劳动手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

◆办事程序

1、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应凭户口本、《劳动手册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申请人应如实反映个人情况,并承诺接受区县提供的各项就业服务措施。

2、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在收到《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就业援助员核实申请人实际情况,并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上报区县就业促进中心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3、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对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办理期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免费

◆申办表格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