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公寓是否有不动产权证

一、民法典中公寓是否有不动产权证

民法典中公寓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二、能否强制办理不动产权证

不动产产权证是可以强制办理的,当事人可以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书、判决书等材料,单方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寓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具体的规定如上。华律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