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人都是需要购买房子的,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那么如果是存量房在进行买卖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买方要带的东西有:房屋产权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2、卖方要拿的东西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或购房时间证明、房屋产权证。
3、如果说房屋处于出租状态,那还需要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材料。
4、如果说是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受托的人除了上述的证件外,还必须带上公证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证处“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印章)等资料。
二、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如果是一些存量房的话,是可以认定为二手房都在这个时候,我们在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需要双方出具的材料,包括房屋产权的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