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

由于取消了暂住证,居住证全面取而代之,为了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已有居住证的持有者,要提前续办居住证,只有提前续办,才能保证旧的居住证到期后,新的居住证能延续和回复各项使用功能。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接下来,华律小编带您一起了解居住证续办提前多久才适合。

居住证过期多久作废

一般需要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进行签注,预期可能会作废。

《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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