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伟,深交所、江苏省证监局同时喊你赶紧还钱,1.78亿!

前言

上市公司违规买入理财产品,属于无视法律法规;作为实控人愿意为此承担责任,属于勇敢担当、负责。但是,如果当初的“公开承诺”到最后只是一纸空文,那就是言而无信了。这事,就发生在中来股份总裁林建伟身上。

赶碳号曾说过,林建伟、施博士是光伏圈最幸福的人,因为套现及时,并没有承受这一轮光伏洗牌带来的财富缩水和各种债务纠纷。现在看,仍担任中来股份总经理的林建伟还没有完全“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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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总经理、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林建伟

01深交所、江苏省证监局先后要求林建伟,“还钱”!

12月12日,深交所创业板管理部向林建伟个人发放监管函,催他偿还公司债务1.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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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在监管函中指出——

林建伟:

根据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 理财的进展公告》,你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向公司作出不可撤销的公开承诺:“公司就本次私募基金事项取得诉讼判决生效之日或取得仲裁裁决之日(两者以先到之日为准)起满两年之日,如未能追讨回投资本金损失的差额部分,本人愿意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即承担尚未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并于上述满两年之日后的三个月内向公司进行支付。

根据公司2022年以来披露的与该私募基金事项相关各项诉讼、仲裁结果,公司应获得但未能追讨的差额合计17,847万元,应由你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截至目前,你尚有17,747万元逾期未支付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8.7.1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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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三天后的12月15日,中来股份发布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林建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207号)。

主要内容如下: 林建伟因未能按照其作出的私募基金差额补足承诺履行对公司的补偿义务, 截至决定书出具日,待向公司支付补偿金额为17,747.22万元。

江苏证监局认为,林建伟未按承诺履行差额补足义务,构成《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下简称《承诺指引》)第十五条规 定的情形。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承诺指引》第十七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林建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林建伟如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 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林建伟先生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积极整改,履行承诺义务。

02林建伟:我也是受害者

公开资料显示:中来股份在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认购了4只私募基金,投资了2亿元。

然而,投资理财的事情,中来股份及林建伟并没有经过有效、合法的程序。这样表述好像太委婉了,实际就是林建伟悄悄拿公司的钱去买理财了。他或从来没有想过要公告这则信息吧。

只是到了后来,事情实在是兜不住了:可能是因为保荐人发现了,抑或是因为理财产品暴雷了,直到2020年4月27日,中来股份补充公告,公司也于4月30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此事。

这事儿从一开始就像一场赌博。

(1)拿出2亿购买高风险的理财产品,是一件严肃的大事儿。2亿元,不是一个小数字,特别是对于中来股份这样的小公司。中来股份在2019年、2020年净利润分别为2.43亿元、9666万元。

(2)在投资理财这件事情上,自然人李萍萍、李祥对1.5 亿元对应基金出具承诺函,保证收回本金并获年化10%收益,差额由二人补足。上市公司老板林建伟竟然相信了保本保收益这样的好事儿。坊间传闻林老板是一个容易轻信别人的人,看来此事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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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基金暴雷后,中来股份启动了诉讼程序。

为了稳定市场情绪,2021年1月13日,林建伟作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在任董事长、总经理,做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公司就本次私募基金事项取得诉讼判决生效之日或取得仲裁裁决之日(两者以先到之日为准)起满两年之日,如未能追讨回投资本金损失的差额部分,本人愿意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即承担尚未追回部分的投资本金损失,并于上述满两年之日后的三个月内向公司进行支付。

当时投资者都认为,林建伟愿意作出这样的承诺,是有担当、有格局的。未曾想形势比人强,这一轮光伏周期来得太快,林建伟最后连公司也卖了。最后欠钱不还,竟然拖到被交易所、证监局采取措施的境地。中小投资者对此可能求告无门,但有监管部门来主持公道。

对此,中来股份向赶碳号表示,林建伟也是受害者。此话虽然不假,但既然承诺了,就应该履约。

03除了1.7个亿不还,还有1.48亿业绩补偿款

勇于为错误买单,勇于承担责任,是当时市场看到的。估计,林建伟想是,这可千万不要影响他卖公司。2020年以来,林建伟已有过3次卖公司的计划,但均告破产。但是他要卖公司的计划一直都在进行中。

直到2022年11月9日,公告发布《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暨停牌的公告》。最终,2023年2月,中来股份实控人林建伟、张育政夫妇将1.0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转让给了浙江国资背景的浙能电力(600023.SH),转让总价款为18.17亿元,浙能电力同时还获得了林建伟夫妇及其关联公司手中剩余中来股份股票主要部分的表决权委托,成为中来股份的控股股东。

这笔交易自然也是有业绩承诺的。2022年12月30日,林建伟向浙能电力出具《承诺函》,承诺中来股份2022年至2024年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6亿元。若业绩承诺期中来股份经审计的三年实际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16亿元,林建伟将对浙能电力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如下:补偿金额=(16亿元-三年实际累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浙能电力受让中来股份的股权比例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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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中来股份实现归母净利分别为4.01亿、5.27亿、-8.56亿。前两年还好,关键是2025年,光伏主产业链企业普遍亏损,有浙能作为靠山的中来股份也未能幸免。林建伟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浙能电力在今年8月发布《关于调整业绩补偿款支付方式的公告 》,“分期付款”: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向林建伟发出书面补偿通知,林建伟于2025年5月7日 签收前述通知。根据《承诺函》,林建伟应在2025年8月7日前向公司支付补偿金, 补偿金额为148,260,767.22 元。因行业变化、内外部环境等各种因素,中来股份 2024 年度发生经营亏损,林建伟愿意向浙能电力承担相应的业绩对赌责任补偿,但短期内资金周转存在困难,难以一次性履行全部业绩补偿款支付义务。

林建伟分四期向浙能电力支付业绩补偿款:2026年6月30日前不少于4000万;2026年12月31日累计不少于8000万,2027年6月30日前累计不少于 1.2亿, 2027年12月31日支付完毕全部业绩补偿款及利息。自2025年8月8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一计息,林建伟以股票质押提供担保。

除了光伏行业出现深刻变化以外,浙能电力也在发生变化。公司所属的浙江能源系统在2024-2025年掀起了一场剧烈的反腐风暴,此次风暴以浙江省能源局原局长陈智伟主动投案为起点,随后浙能集团原 “一把手” 童亚辉等多名能源系统核心人物接连落马。

这段时间也是浙能电力、中来股份人事变动的密集期:

2025年8月5日 ,浙能电力董事长虞国平虞国平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

2025年9月2日,曹路因为年龄原因同时辞去中来股份董事长、浙能电力副董事长、董事职务。

04林建伟真的没钱了?

就像红狮控股章小华花了80亿,接盘施博士亚洲硅业这颗“大雷”一样,浙能电力对于中来股份的收购,现在回头看其实也是一笔血亏的买卖。

浙能电力控股中来股份一共花了18.17亿元,入股价格为每股17.18元。截至12月16日中午,中来股份收盘价格为6.49元。浙能电力浮亏合计12.35亿元!

有人亏就有人赚。浙能电力受让的是张育政持有的中来股份105745704 股股份,后续在2023年2月14日,该笔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张育政收到18.17亿元的股权转让款。

虽然公开信息显示,林建伟、张育政为夫妻,两人截至目前又是一致行动人。但不管怎样,林伟伟本人,就是没钱来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和答应赔给上市公司的理财亏空,合计约3.25亿。这多少有点令人匪夷所思。

理论上,林建伟夫妇不存在资金困难,三个多亿对林建伟来说根本不值一提。林建伟夫妇在控股权变更时套现18亿,仅是其从A股市场套现的一部分。

中来股份于2014年9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发新股2349万股。林建伟、张育政夫妇一直在套现。2019年通过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减持套现约6.92亿元,2021年协议转让套现合计转让10.95%股权,套现约8.22亿元,前后累计已近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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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来股份公告

目前林建伟持股中来股份1.78亿股,其中9480万股已质押,未质押股份目前市值约5.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