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是什么

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是什么

我国公民的保密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应当作出或者不应作出的一定行为的约束。

保守国家秘密作为全体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已有明确规定。因此,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都必须承担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公民履行其保密义务,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

2、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

4、不该打听的国家秘密,绝对不打听;

5、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

6、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

7、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码事项;

8、不在没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存放国家秘密;

9、不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送国家秘密;

10、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

此外,公民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还负有坚决制止的行为和向有关方面举报的义务。

在华律网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你有任何保密协议问题可直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请他们给你提供解决方案.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合同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