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是什么

现在有很多单身人士或者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自己不想生孩子或者没有办法生孩子的就会收养孩子。那么,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有哪些呢?如何才能收养福利院的孩子呢?收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是什么

一、社会福利院收养条件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如何才能收养福利院的孩子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通过上文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当事人收养福利院的孩子也是需要收养人实际满足了《民法典》中规定的条件,并且还需要按照规矩的规定办理收养手续或进行收养登记之后,那么建立的收养关系才会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我们也欢迎您到华律网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