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如何收费?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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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收取杂费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已规定免收杂费的,其规定可以继续执行。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其他行政机关和学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收费的项目及标准;不得向学生乱收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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