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外卖员、快递员等人员年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据中新网,今年10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 外卖员、快递员等各类“小哥”无需报送收 … Continue reading 互联网平台外卖员、快递员等人员年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