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宁波市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递交贷款申请材料,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关于“宁波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宁波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申请,申请人到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受理、审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符合贷款条件及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核准,对于核准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并送达同意贷款短信;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送达,送达同意贷款短信。

二、宁波市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以上就是对“宁波市公积金贷款怎么贷”的回答,宁波市公积金贷款在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工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贷款服务网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18号)1楼4号窗口办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