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我们国家有四种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都是属于不动产。
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的定义】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的定义】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用益物权所包括的范围,主要包括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等,这些都是属于一些不动产的范围,所以说用益物权不存在动产,用益物权主要是在一定范围之内,然后以收益目的为设立的定限物权,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