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落户是没有太多的限制,可以女方落户到男方,也可以男方落户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夫妻投靠落户是最简单的一种落户方式,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是比较少。那么在济南市夫妻投靠落户如何规定?下面华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济南市夫妻投靠落户如何规定
符合投靠配偶落户条件的人员
二、济南市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材料
1子女随迁的, 需提供父子 (父女)、母 子(母女)关 系证明(出生 证、独生子女 证、派出所盖 章的原始户籍 底卡复印件、 单位盖章的人 事档案复印 件)
2夫妻双方结婚 证(或夫妻关 系证明)原件 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 簿、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
3夫妻是农村户 口的,由迁入 地村委会出具 同意落户介绍 信和村委会民 主议定书(未 婚子女可随 迁;禁止城镇 户口的一方向 农村投靠
4户口迁入地派 出所的调查报 告
三、济南市夫妻投靠落户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我们国家允许人口的流动,人口的自然流动肯定是也会带动户口的流转的,国家也是出现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方面的社会事务。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